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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三, 9月 05, 2007

深度探索走遍台灣本島300鄉鎮機車環島



之前跟某人在msn上曾經討論過這件事情,之後,分別在高大BBS我的個人版發表看法。

我那時候說:

這是價值觀的問題。
或許哪天當他有汽車的時候,會很樂意以計程車司機為職志。 ─計程車司機有錢可以賺,又可以到處跑。
299鄉/28天=10.6鄉/天。扣掉吃喝洗澡睡覺7小時,17小時內要 跑10.6鄉鎮,說他是來回通勤的理由在此。
XX鄉,哦!我去(經)過。
讓我想到這次墾丁之旅的那個女生,死都要去海生館;當她知道 要門票之時候說:「沒關係!那我們在外面拍照,假裝去過了。」
--
可惜機車不能當計程車,不然那車友還可以賺點錢。



剛剛,我去看了他的網誌,看完心中無限感慨。令我遺憾的不是機旅價值態度的問題,而是...

讓我們再看一次他的標題:「深度探索走遍台灣本島300鄉鎮機車環島」然而實際上應該改為「快速探索走遍台灣本島300鄉鎮機車環島」,比較貼近現實。

嘿!這是師大地理系師生(不知道是高師還是台師)辦的活動咧!深度在哪裡?從他的網誌,所謂的遊記裡,你見到了嗎?中國文學中有關地理的遊記哪篇是如此這般的純流水帳?



讓我最感慨的是,我非常熱愛地理卻不能去讀地理系。讀了地理系的人,卻做出這種事情來。你可以說,你是藉由瘋狂的舉動來愛表現「愛土愛台灣」;但是,不該用深度探索走遍台灣本島300鄉鎮機車環島,這個標題、內涵。



不能讀所愛,遺憾;第四年了,確定我仍愛地理,感慨。



多少,因為對方是地理系的,更加提高了我觀察的標準,和心中的妒火。

最後,附上所謂的網誌遊記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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