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一,前陽台可以當作私人垃圾場。
而且,大概一個禮拜才會倒一次。
我已經幫她(他?)清過兩次超大塑膠袋的垃圾,每次都兩袋。原因很簡單,已經臭了。而且還長了小蒼蠅,飛呀飛。
某天他還很驚訝的問說,為什麼房子裡面都是小蒼蠅呢?………你沒發現我把你的垃圾扔了之後就沒了嗎?
其二,後陽台當作自己的衣櫥。
這個畫面,左方是他的衣服。右方的曬衣繩是我加上去的。左邊的曬衣桿從我四月入住到現在,每一天都有他的衣服,甚至床單。
前幾天,我的衣服掛在左側靠室外靠鏡頭的位置,結果被他喬到畫面的右後方。我摸了一下衣服,還沒乾。
頓時怒火中燒。當他又要晾衣服的時候(請注意,左邊的桿子永遠不會收,所以他才會橋我衣服),我就衝出去跟她「溝通」。
「是不是你喬我衣服的?」我壓低聲音說著。
「嗯…我是因為…」
我不等他回答完畢,放聲說道:「你知不知道衣服還沒乾?你這樣我很不爽」,「你要晒衣服不會先把
舊的收起來喔,你把這邊當衣櫥喔」
然後我就走了。
噢!這張圖,是上述對話發生過後三天拍得。有沒有人可以教我該怎麼做?看在他即將搬走的份上,我真的不想更進一步撕破臉。
搬來這邊三個月,這裡的地板全都是我在掃、我在拖。垃圾大多也是我在扔,雖然絕大多數回收垃圾都是我造成的,但就是有人喜歡偷渡垃圾過來,而且還不清洗、不壓扁,使垃圾發臭、生果蠅,讓我必須每兩天就倒一次垃圾。
我當然不是天生愛作家事的人。如果不是有花花,在這個只顧自我的環境之下我實在是不想打掃。